高速公路產生的歷史背景
早在20世紀20至30年代,高速公路就開始在意大利、德國等西方發達國家出現。
意大利于1924年修建了米蘭至萊克斯高速公路。
德國于1932年建成了波恩至科隆高速公路。隨后發展的是美國、英國、法國、日本等國家。
高速公路有計劃、大規模建設是在上世紀50年代中期以后,此時西方主要發達國家開始從戰時經濟狀態進入持續快速發展時期,交通運輸需求總量不斷增長,工業社會生產的多品種、少批量產品及高、精、尖產品大量增加,對運輸的方便性、及時性要求明顯提高。與此同時,汽車工業迅速發展,汽車運輸逐漸成為綜合運輸體系中的基礎運輸方式,這對于高速公路的發展起到了直接的推動作用。
![]()
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部分地區稱為快速公路。一般是指雙向2條車道以上、雙向分隔行駛、完全控制出入口、全部采用兩旁封閉和立體交叉橋梁與匝道,時速限制比普通公路較高的行駛道路。高速公路屬于高等級公路。中國交通部《公路工程技術標準》規定,高速公路指“能適應年平均晝夜小客車交通量為25000輛以上、專供汽車分道高速行駛、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公路”。各國盡管對高速公路的命名不同,但都是專指有4車道以上、兩向分隔行駛、完全控制出入口、全部采用立體交叉的公路。此外,有不少國家對部分控制出入口、非全部采用立體交叉的直達干線也稱為高速公路。
一般來說,高速公路能適應120公里/小時或者更高的速度,路面有4個以上車道的寬度。中間設置分隔帶,采用瀝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高級路面,設有齊全的標志、標線、信號及照明裝置;禁止行人和非機動車在路上行走,與其他線路采用立體交叉、行人跨線橋或地道通過。從定義可以看出,一般來講高速公路應符合下列4個條件:(1)只供汽車高速行駛;(2)設有多車道、中央分隔帶,將往返交通完全隔開;(3)設有立體交叉口;(4)全線封閉,出入口控制,只準汽車在規定的一些立體交叉口進出公路。
關鍵詞: 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產生的歷史背景
營業執照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