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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8月21日電 (記者 王恩博)中國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工作備受關注。中國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副局長肖遠企21日說,將重點對此類金融機構主要股東行為加強監管,“嚴防大股東操縱(中小金融機構)、凌駕于中小金融機構之上”。
在國務院新聞辦當天舉行的發布會上,肖遠企介紹,截至6月末,中國共有中小銀行(包括城商行、農商行、農信社、村鎮銀行)3830家,資產115萬億元(人民幣,下同),占整個銀行業總資產的28%;貸款余額62萬億元,近80%投向小微企業和“三農”領域。中小保險公司163家,總資產9.7萬億元,占保險業總資產的30%。
他強調,從全國范圍來看,中小金融機構總體經營穩健,經營指標和監管指標都處于健康合理區間。
談及下一步工作,肖遠企表示,在改革方面將不搞“一刀切”,堅持“一省一策、一行一策、一司一策”原則。在監管方面,要狠抓公司治理建設,加強信息披露,發揮市場約束和外部監督作用;要加強行為監管,不管大股東小股東,要支持金融機構按照公司治理程序、公司治理制度要求來決策,同時加強對董事、高管和關鍵崗位人員的行為監管。
肖遠企還提及,中小金融機構要找準自身市場定位,要聚焦主責主業,不要超出自身能力和自身資源稟賦,盲目追求過快的速度、過大的規模、過于復雜的業務,要重點服務小微企業、“三農”、鄉村振興、社區和本地。“真正把這些優勢發揮出來,中小金融機構發展前景是非常廣闊的。”
對于地方金融機構會否加速重組布局,肖遠企回應稱,區域金融布局一直在做,不存在快和慢的問題,主要是根據當地經濟金融總量、變化趨勢、金融需求情況來優化布局,根本目標是金融供給、金融服務能夠滿足市場主體和金融消費者多層次、多樣化的金融需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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