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分割是指繼承開始后,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繼承人共同繼承遺產時,依法律規(guī)定的分配原則或者遺囑指定的數(shù)額的遺產所進行的分配。根據中國繼承法的規(guī)定,分割遺產首先應當貫徹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由當事人協(xié)商處理。在協(xié)商過程應當遵循以下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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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順序繼承人的繼承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各繼承人在對被繼承人所盡扶養(yǎng)義務和各自經濟狀況大致相同的情況下,對遺產應作大體均等的分配。如經繼承人協(xié)商同意時,也可不均等。
(2)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應當給予照顧。
(3)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yǎng)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yǎng)能力和扶養(yǎng)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yǎng)義務時,應當不分或少分。
(4)對非繼承人但依靠被繼承人扶養(yǎng)的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人,或者非繼承人但對被繼承人扶養(yǎng)較多的人,也可以分給他們適當?shù)倪z產。
(5)應本著互諒、互讓、和_團結精神。在各繼承人協(xié)商不成時,可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由人民法院確定。
遺產分割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遺產分割必須貫徹遺囑繼承優(yōu)于法定繼承的原則,對被繼承人生前以合法有效遺囑處分的遺產,則必須按遺囑繼承方式分割遺產。被繼承人設立有遺囑的或者所立遺囑無效,或者遺囑繼承人放棄或喪失繼承權的,以及對遺囑未處分的遺產,則應按法定繼承方式分割遺產。分割遺產時必須注意:
(1)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2)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3)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4)遺產分割應當有利于生產和生活需要,不損害遺產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遺產,可以采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共有等方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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