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親屬指哪些人?
直系親屬按順序依次為:配偶、父母、子女,這一般用于法定監(jiān)護及遺產(chǎn)繼承。廣義的直系親屬指本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撫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yǎng)父母和有撫養(yǎng)關系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yǎng)兄弟姐妹、有撫養(yǎng)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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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jù)】
《婚姻法》第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姻法》將于2020年12月31號失效)。
根據(jù)《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規(guī)定: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直系親屬為什么不能輸血?
直系親屬之間不能輸血會有可能發(fā)生移植物抗宿主病,由于直系親屬間血液的相似度較高,再加上患者的抵抗力較低,直系親屬之間輸血會有可能發(fā)生移植物抗宿主病。
血親間輸血容易引發(fā)一系列免疫性疾病,其中包括極為兇險的TA-GVHD(輸血相關性移植物抗宿主病)。正常情況下,TA-GVHD的人群發(fā)病率僅為0.1%~1%,而血緣關系越近,發(fā)病率越高。
TA-GVHD,在一級親屬之間的發(fā)病率會增至10~20倍。直系親屬間輸血相對于非親屬間的并發(fā)移植物抗宿主病的危險性要大得多,故不提倡直系親屬直接輸血。
若直系親屬之間進行輸血,由于一部分遺傳基因相同,導致受血者難于識別出供血者的淋巴細胞并加以排斥清除,反而會排斥受血者的皮膚、消化道、肝、腎等組織,導致器官嚴重損害。
輸血相關性移植物抗宿主病通常發(fā)生在輸血后7天左右,一般表現(xiàn)為受血者的高熱、皮膚紅斑、惡心嘔吐、腹瀉、黃疸、大面積皮疹,全血細胞減少,肝功能異常等。其進展迅速,且病情往往比較嚴重,嚴重時會導致受血病人死亡。
如直系親屬之間相互輸血,出現(xiàn)不適,建議及時就診,遵醫(yī)囑予以針對性治療,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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