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采購供貨協議與一般的買賣協議相比,有哪些特點?
1、應注明供貨有效期 。在此期間,經采購中心確認的供貨商應按政府采購協議供貨承諾書和協議書的承諾,向各采購單位提供中標產品和相關服務。中標供應商及供貨商名單、中標品牌、具體規格型號、優惠率、價格及服務承諾要在政府采購網上公示

2、應注明協議供貨價格,協議供貨采購的價格統一按照采購中心招標的中標價格標準執行。其中,中標價格為最高上限,價格折扣(優惠率)為最低優惠幅度。中標價格包括中標產品的安裝、調試及技術支持、采購單位操作人員的培訓費用。在實際采購過程中,采購單位可在此基礎上與當地供貨商協商以爭取獲得更低、更優惠的采購價格。“協議供貨價”=“采購時網上報價”(中標供應商網站報價)х“中標折扣率”,“中標折扣率”為需方購買中標產品時所能享受的最低折扣率,在簽訂每一單項采購合同前,需方可以就中標產品的服務條款、付款方式、價格與中標供應商進行進一步的洽談。采購單位在簽訂采購合同前,應查詢政府采購網公告的本期協議供貨產品的具體配置、價格和售后服務等信息,切實維護自身權益。如發現協議供貨商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的價格在完全可比的條件下,高于其他任何非政府采購價或市場平均價格時,應及時向采購中心反映。有些地方采購中心還以“相對數”的高低作為供應商報價的評判標準,如讓利率、折扣率。考慮到協議期間較長,市場行情的波動、價格漲落的幅度可能較大,難以預測,產品或服務的絕對價格不宜作為報價部分的評判標準,不利于實際執行。
3、協議采購供貨協議一般有很多附件,以分體空調設備為例,該協議一般有以下附件:
1)空調定點供貨的品牌、型號、價格
2)免費銅管長度和加長銅管的價格
3)價格優惠率、質量和售后服務承諾
4)空調協議采購供貨通知書格式
5)空調協議供貨統計表
6)協議供貨中標供應商的承諾書
政府協議供貨采購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1、確定供應商:根據市場情況和實際需要,每年或每兩年確定2-3家中標供應商、若干品牌,每一品牌確定若干系列的型號(技術規格),保證采購人能在一定的范圍內自主選擇采購所需的商品品牌、型號和中標供應商。根據財政部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頒發的《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應優先考慮采購節能產品。
2、實施采購:采購人根據財政批復的政府采購預算和政府采購網站公布的供應商各項具體承諾,直接與協議供貨供應商接洽,確定需購買設備的品牌、機型、價格及售后服務條款等。公布的中標價格為最高限價,采購人應“貨比三家”,充分比較各品牌設備的性能、服務,并對成交價格按不高于公布的中標價格商談確定。采購單位和供貨商簽訂《市政府采購協議供貨合同》。合同文本分別由采購單位、供貨商、政府采購中心留存,政府采購中心聯由供應商于每月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匯總報送政府采購中心審核確認。
3、確立適應市場變化情況的價格調整機制。中標供應商的投標價和折扣率為采購實施時的最高限價和最低折扣,中標貨物的市場統一公開銷售價下調時,中標供應商必須同幅下調投標價并及時將調整情況上報采購中心,中標貨物的市場統一公開銷售價上調和按季替換新品需重新確定價格的,采購中心按不低于中標時的同項折扣率為原則審查確認。采購中心將隨時抽查協議供貨價格情況,發現未按規定及時進行價格調整或協議供貨價格明顯高于市場平均價格的,將暫停上網公布協議供貨價格,同時作為不誠信記錄列入下一年度協議供貨招標評審因素。
4、建立“政府采購協議采購管理系統”,協議供應商可以通過政府采購網站登錄“協議采購管理系統”,協議供應商具有簽寫/修改合同的權限,并對產品進行管理。采購單位可通過登錄“協議采購管理系統”查看相應的合同。
5、組織驗收:由采購單位對采購貨物按技術規格要求和質量標準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及時結清貨款,并填寫《市政府采購協議供應(貨)商誠信評價表》,報送政府采購中心備案,完成采購。
6、付款方式:集中支付的,由供應商按月匯總在月終后7日內向采購中心提出撥付申請。采購中心按照資金直接支付程序,審查《政府采購協議采購供貨單》、《政府采購協議供貨合同》、發票、驗收單等,辦理資金撥付手續;使用單位自籌資金或使用財政已撥入采購人銀行賬戶資金的,由采購人按合同約定直接向協議供貨經銷商支付資金,不得無故拖延和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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