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進一步加大涉民生、涉企、涉金融等案件的執行力度,4月18日清晨,方城縣人民法院組織開展常態化集中執行行動,維護司法權威,兌現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
清晨6時,執行干警整裝完畢,蓄勢待發,隨著審委會專職委員、執行局局長顧東升一聲令下,執行干警分組奔赴執行現場,開展執行。
原告方城縣獨樹鎮某村與被告王某某為排除妨害糾紛一案,經法院審理判決,被告王某某需將涉案土地上所種植的樹木予以清除。判決生效后,王某某拒不履行判決,原告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執行干警多次聯系王某某督促其履行義務,且多次到現場勘查,并就涉案土地的土地地類性質和樹木采伐所需證件和手續等向有關行政部門函詢,但王某某一直拒不履行。4月18日上午,執行干警再次組織申請人與被執行人進行協商,經勸說王某某同意委托律師到場協商。經過執行干警一上午的釋法明理和溝通協調,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案涉土地上所植樹木作價現金7000元歸申請人所有,用于抵消另案中所涉執行款項。案件至此順利結案。

郭某某與馮某某為民間借貸糾紛一案,馮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決,郭某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馮某某長期躲避執行,拒不履行義務,且拒不報告其財產情況,執行干警多方查找,無法找到被執行人下落。近日,執行干警接到線索,馮某某在隔壁魯山縣出現,4月18日一大早,執行干警趕赴魯山縣,將被執行人馮某某拘傳到法院,再次督促被執行人馮某某履行還款義務,詳細闡述不履行義務的法律后果,但馮某某仍態度強硬,拒不履行。因申請執行人向方城縣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4月18日,方城縣人民法院決定對馮某某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實施逮捕。等待她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此次行動,共出動執行警力20余人,拘傳2人,扣押貨車1輛,3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執結7案,執行到位金額19.5萬元。
下一步,方城縣人民法院將繼續常態化開展集中執行行動,以高壓態勢打擊拒執、逃避執行行為,嚴厲懲戒失信行為,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用實際行動切實提升人民群眾對執行工作的滿意度。(供稿:程遠景 高尚)
關鍵詞: 方城法院再次開展集中執行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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