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稅四期是什么意思?
金稅四期是國家推行的金稅工程計劃中的第四期,是第三期的升級版。金稅工程作為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家級電子政務工程十二金之一,是吸收國際先進經驗,運用高科技手段結合我國增值稅管理實際設計的高科技管理系統。
該系統由一個網絡、四個子系統構成.一個網絡是指國家稅務總局與省、地、縣國家稅務局四級計算機網絡;四個子系統是指增值稅防偽稅控開票子系統、防偽稅控認證子系統、增值稅稽核子系統和發票協查子系統。金稅工程實際上就是利用覆蓋全國稅務機關的計算機網絡對增值稅專用發票和企業增值稅納稅狀況進行嚴密監控的一個體系。

金稅四期對個體戶納稅申報的影響
1、個人所得稅附征率分行業標準.
娛樂業適用個人所得稅附征率為0.8%;
服務業、餐飲業適用個人所得稅附征率為0.6%;
文化體育業、交通運輸業適用個人所得稅附征率為0.5%;
工業、商業、加工修理業、建筑業適用個人所得稅附征率為0.3%;
其它行業適用個人所得稅附征率為0.5%.
符合適用規定情形的個體工商戶經營多業的,按其主營項目確定所屬行業及適用的個人所得稅附征率.
2、個人所得稅附征率適用對象為在我市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并實行定期定額征收管理的個體工商戶.
3、本公告自發布之日實施.具體適用于以上納稅人2018年10月1日以后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
由于經營所得的納稅人主要是個體工商戶和企事業單位承包經營者,這部分納稅人如果屬于核定征收,稅務機關一般不要求匯算清繳,如果屬于查賬征收,一般都聘請有財務人員,由財務人員進行匯算清繳.
營業執照公示信息